人事处(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)
人事处(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)成立于1983年11月,下设人事管理科、劳动工资科、离退休人员办公室、人力资源科、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5个部门。主要职能:在院党组的领导下,负责落实和执行党和国家的组织人事干部政策;根据院的事业发展需要,负责全院组织、人事、机构、编制管理,制定和实施院人才开发和干部调配计划;办理全院干部职工的培训、考核、考察、聘用、任免、奖惩、离退休和有关人选的推荐以及相关材料的组织报批工作;负责全院劳动工资、社会养老保险、离休老同志的管理;承担全省社会科学系列高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组织管理等工作。现任处长陈再齐。电话:020-38846858、38813330、38803081,E-mail:skyrsc@gd.gov.cn。